文章阐述了关于重疾险隐瞒,以及重疾险隐瞒病史 拒赔的信息,欢迎批评指正。
简略信息一览:
2000年胃出血住过院,18年在平安保了重疾险,算不算故意隐瞒住院史...
如果超过两年出险,那就看运气了。如果提交的理赔材料上有问题,保险公司就会调查,查出来就比较麻烦了。即便理赔了,也有可能***你,追回赔款。因为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,必须要如实告知的。
实际上,这个范围和程度,很多购买保险的人都会被业务员隐瞒,或者自己忽略的,如果想真的弄清自己病了是否能得到理赔,直接电话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是最好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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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在业务员和你自己。作为你的责任,一是没有保留业务员的承诺证据,二是没有详细阅读保险条款(上面应该有这样的限制性条款)。
关于重疾险隐瞒病史的问题
一般是不理赔的。健康告知是保险公司对被保人的健康了解,保险法中有规定,如果投保人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,且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,那么保险公司一般是不理赔的,并且有权解除合同。
内容作者:随身保顾问-王亚东,更多保险问题可在线答疑算是故意隐瞒,不如实告知。现在住院都是电子病历,保险公司很容易查到具体住院信息。大部分人会被销售误导,拿保险合同中承保后两年不可抗辩条款来忽悠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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虽然说有两年不可抗辩条款,但是若两年后出险,保险公司能够证明被保险人存在严重欺诈行为,或者被保险人出险疾病为隐瞒的疾病,则还是可以拒绝理赔的。
重疾险隐瞒病史过了二年调查期也不一定有效,不一定可以赔付。
隐瞒病史投保10年了出险不一定就赔不了了,还需要看实际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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